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党政青年人才
简 章
为深入实施“三水英才”计划,吸引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,进一步优化姜堰区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,经研究,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选聘一批党政青年人才。
一、选聘对象
1.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非姜堰籍生源本科毕业院校须为“双一流”高校);
2.“一流大学”建设高校姜堰籍本科毕业生;
3.国(境)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姜堰籍毕业生(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,本科毕业院校须为“双一流”高校)。
二、选聘数量
计划选聘10名(男6名、女4名)。原则上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:1,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聘人数。
三、选聘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事业心责任感强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;
2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,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、学位证书;
3.年龄:本科生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4.姜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、学生干部、获得表彰奖励者优先选聘(具体加分规则见附件1)。
四、选聘程序
1.公开报名
考生将报名材料(扫描文件)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姜堰区选聘党政青年人才专用邮箱tzjyqnrc@163.com,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。报名材料包括:《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2)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提供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,国(境)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)、相关表彰奖励、任职材料等。除上述材料外,姜堰籍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户籍证明材料。
2.资格初审
对照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名单。
3.资格复审及面试
考生须按通知规定时间,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,核定确认附加分值(须提供相关表彰奖励证书、任职材料原件,其他证明不予认定)。通过资格复审的,发放面试通知书,面试方式为面谈和无领导小组讨论,其中面谈成绩占40%,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60%,面试分与附加分之和即为考生最终成绩。根据最终成绩高低,按与选聘计划数2: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(对来姜堰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,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,需要提供食宿的统一安排。)
4.体检及考察
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合格者,根据最终成绩按与选聘人数1: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如最终成绩相同,则按照学历层次、附加分两项要素顺序比对,确定考察人选,如两项要素全部相同,则都确定为考察人选,并相应增加选聘名额,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5.公示及聘用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党建网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无异议的,凭相关证件原件办理聘用手续。
五、培养管理
1.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,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。
2.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,安排到姜堰区相关部门、镇街(园区)实践锻炼,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挂靠姜堰区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培训中心。
3.试用期满后,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实践锻炼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,考核合格的,根据个人表现、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等情况,安排到相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。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、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4.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按照《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办法》统一发放“购房券”和生活补贴,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:
(1)“购房券”:博士研究生10万元,硕士研究生6万元,本科生5万元;
(2)生活补贴:博士研究生2万元/年,硕士研究生1万元/年,本科生5000元/年,连续发放3年。
5.根据《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办法》,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跟踪管理,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重点培养。
六、纪律与监督
选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程序和标准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
七、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、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23-88869158;
QQ工作群:214458593。
附件:1. 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附加分情况确认表
2.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
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
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9年2月1日
附件1 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 附加分情况确认表 | ||||
加分项目 | 加分要素 | 分值 | 得分 | |
专业情况 | 大学学习阶段中有专业为《2019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》中经济类、商务贸易类、公共管理类、工商管理类、城建规划类、计算机类、电子信息类、能源动力类、机电控制类、机械工程类、材料工程类、农业类的,最高学历符合的加1分,第一学历符合的加0.5分。 | 1 | ||
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(0.5分,以担任的最高学生干部职务计分) | 学生会 | 校学生会主席 | 0.5 | |
校学生会副主席 | 0.4 | |||
院学生会主席 | 0.3 | |||
院学生会副主席 | 0.2 | |||
团组织 | 校团组织负责人 | 0.4 | ||
院系团组织负责人 | 0.2 | |||
表彰奖励情况 | “三好学生” | 国家级 | 0.5 | |
省部级 | 0.4 | |||
校级 | 0.3 | |||
院系级 | 0.2 | |||
合计加分: | ||||
计分人: 审核人: | ||||
本人对以上积分无异议,并对相关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 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同意取消选聘资格。 | ||||
考生签字: |
附件2
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
姓 名 | 性 别 | 出生年月 | (贴照片) | ||||
民 族 | 籍 贯 | 入党时间 | |||||
手机号码 | 身份证号 | ||||||
Q Q | 电子邮箱 | ||||||
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| 目前户籍 所 在 地 | ||||||
家庭地址 | 家庭电话 | ||||||
研 究 生 就读院校 | 所学专业 | ||||||
本 科 就读院校 | 所学专业 | ||||||
现工作单位和职务 (非应届毕业生填写) | |||||||
家庭主要成员及 社会关系 | 称 谓 | 姓 名 | 出生年月 | 政治面貌 | 工作单位及职务 | ||
个人简历 (从高中起填) | |||||||
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 况 | |||||||
在校获奖情 况 | |||||||
本人申请 | 我自愿报名参加“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”,并服从组织分配。 申请人: 年 月 日 | ||||||
院(系)推荐意见
| 注:此栏请应届毕业生填写,非应届毕业生不填。
担任最高学生干部职务: ; 获得最高奖励名称: ;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: (填写优秀、良好、一般); 以上情况属实,同意其报名参加“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”。
辅导员签名: (院系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
区选聘办 审核意见 |
审核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
备注 | 请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,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或通讯不畅影响选聘的,责任自负。 | ||||||
市场与信息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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